笔者走访哈尔滨市23家中小型超市和食杂店时发现,只有两家超市销售的罐头是正规厂家的产品。为此电话采访了质监部门的一位人员。他说,要化验这些罐头,消费者需出示购物发票,必须拿6瓶同批号的样品,交235元化验费用,10天之后出结果。经检验认定属假冒伪劣后,由执法部门对商家进行处罚,消费者再向商家索取赔偿及报销检验费。
笔者问:“你们部门接到过消费者在这方面的投诉吗?”
电话那边笑了起来,“到如今还没有呢!一般老百姓谁惹那个麻烦,花两块钱买个罐头,不好吃就扔了呗,反正又吃不死人!”
面对“三无”罐头的危害,真拿它没办法吗?
(《中国商报》2001.3.23高雷文)